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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明祭祀不可不知的忌諱

 
春雨一過,小草青青,山川煥新,天地間靈氣充盈,一派生機盎然之像。
 
清明,既是踏青的好節氣,又是祭祀先人的節日。每逢此時,賢子孝女們免不了要追宗思源,希望親人在“下面”過的好一點,於是攜上香燭紙錢、貢品,恭敬祭掃,給暌違的親人送去一份祝福。
 
清明祭祀有四大忌諱,您都知道嗎?
 
 
 
一者忌殺生
 
貢品以香花、蔬果、素點為好,切莫為了祭祀而殺生。若逝者生前愛吃魚,你也去買活魚燒來擺在墳前,非但起不到祝福的作用,還是對死者的大不敬。
 
明代高僧蓮池大師在戒殺文中寫道:“殺生以祭,徒增業耳。夫八珍羅于前,安能起九泉之遺骨而使之食乎?無益而有害,智者不為矣!”
 
《竹窗隨筆》中記載:浙江有位金先生,平日奉齋持戒,虔心甚篤,死後神識附身一孩子說:“因為我的善行尚淺,沒能往生淨土,但現在於陰間可以來去自如,也很快樂。”
 
一日,又附身來呵責他的妻子:“你為什麼要殺雞來祭祀我?因你殺生,現在走到哪都有官吏跟隨看管著我了,無法再像從前那麼自由。”這時兒媳婦正懷著孕,問其自身凶吉,他答:“這一胎是男孩,母子平安。下一胎還是男孩,母子雙亡。”後來他所講的話,果然都應驗了。
 
《譬喻經》云:佛與阿難。到河邊行。見五百餓鬼。歌吟而行。複見數百好人。啼哭而過。阿難問佛。鬼何以歌舞。人何以啼哭。佛答。餓鬼家兒孫。為其作福。行得解脫。是以歌舞。好人家兒孫。唯為殺害。無有與作福之者。後大火逼之。是以啼哭。
 
如此,為祭祀親人而殺生,徒增親人的罪業,世間孝子難道真的忍心這樣做嗎?是故,祭祀先人不可殺生,以資冥福,只要我們有一顆真誠的心,清淨簡單的貢品自然圓滿。
 
二者忌踩踏別家墳墓
 
若打算帶著孩子一起掃墓,注意要看管好,勿讓其亂跑亂動,更不可隨地小便,以免對亡者造成褻瀆。
 
近來“熊孩子”事件層出不窮,“熊孩子”為別人帶來損失和麻煩數不勝數,讓家長們頭疼不已。
 
在此重要的傳統節日將臨之際,建議掃墓前,家長與孩子“約法三章”,制定行事標準,以免到時與別人發生衝突。在孩子年紀小,還不懂事又調皮的階段,家長有必要對其進行中國傳統文化教育,平時更要言傳身教中華禮儀,幫助孩子養成良好習慣。
 
三者忌明火
 
若在山林草場、居民區周邊祭祀,為生命和財產安全考慮,不應動用明火,避免火災事故的“導火索”被點燃。
 
春天風勁,祭掃區域通常可燃物較多,清明時期是歷年來森林火災集中高發時段。例如以中國法律規定,對不慎引起火災導致燒毀森林面積30畝以上者,追究刑事責任;若達到100畝以上或者損失價值達人民幣8000元以上,則處以37年有期徒刑。
 
燒紙、點燭、放鞭炮是傳統的祭拜形式,尤其是一些老人們還在堅守著,但是傳統也要繼續向前發展,環保祭祀是適應新時代社會環境可持續發展的趨勢。文明祭掃,人人有責,不要因一時的疏忽,而給國家造成難以彌補的經濟和生態損失,自己也損失慘重,甚至付出自由的代價。
 
 
 
四者忌在世不孝
 
生前一次孝,勝過萬次掃。清明萬堆紙,不如在世端碗飯!一日筆者聽鄰居聊天說到哪家死了老人,子女正在大操大辦云云。
 
“生前好好對他比什麼不強,死了瞎折騰。”
 
“就是說啊,花那錢呢。”
 
百善孝為先,請珍惜身邊在世的親人,平日好好照顧,噓寒問暖,比什麼不強?不可做那“生前不孝,死後亂嚎”之人,徒增他人笑料。
 
結語
 
生命有終結,大自然周而復始,清明也不全然是懷念,更是為了新生。應和著天地間欣欣然的生機,也是我們給自己內心來一次換新淨化的好機會。若有心者,“諸惡莫作,眾善奉行”之門隨時向你敞開。
 
明信因果,清明節吃齋誦經,放生行善,回向功德,祈願亡屬得聞正法,離苦得樂,即是上等祈福之道了。豈不聞南無本初報身佛所說《世法哲言》中有曰:“佛學絕不是陰陽風水、算命星卜、測字看相、妖言弄鬼災之怪力亂神。佛學唯因果,入門戒定慧,初習四無量,愛國愛世界,為民無私執,我法妙有空,是名佛學意。
 
仰不愧於天,俯不怍於人,願我們的心中清明長存。
 
/一俯仰
 
轉載自:今日頭條 佛教新視野
文章來源:
 
 
本站註:佛弟子修學如來正法的知見與受用文章,其內容可能有若干錯誤,故只能作為參考交流、薰陶鼓勵之用,不為正見法理依據。

 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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